莆田十中學生就餐行為管理規定
莆田十中學生就餐行為管理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就餐行為的管理,培養學生的文明意識,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經研究,特將學生的就餐行為作如下規定: 1、嚴格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就餐,課間(不含課間操)等時間段不得在食堂(含超市)就餐或購買食品。 早飯:6:20---7:00 午飯:11:40---13:30 晚飯:17:40---18:50(秋季),17:20---18:30(春季) 夜宵:22:10---22:50(秋季),21:45---22:30(春季) 2、嚴禁在教室、宿舍、操場等公共場所用餐。 3、維護食堂的就餐秩序,養成自覺排隊的良好習慣,舉止文明、用語禮貌、相互謙讓,不喧鬧、不爭吵、不擁擠、不插隊,做到文明就餐。 4、講究衛生,保持食堂環境干凈、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潑臟水,不亂扔廢棄物,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地點。 5、一律刷卡消費,不得直接用現金購買。 6、愛護食堂的公共設備、設施,不得在桌椅、門窗、墻壁上有意涂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飲用具及公用設施。 7、珍惜糧食,節約用水,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意識。 8、如遇衛生等問題可來信至總務處信箱(設在導護師室門口)或來電: 13950704190 9、以上規定請同學們自覺遵守,若違反則按有關規定賠償、處分、扣班級量化分。 莆田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