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報告小組 組 長:林光亮 副組長:林朝暉 組 員:許 偉、鄭建慶、陳薇、郭智鵬、各班班主任及其它教師。 二、具體措施 1.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學校內傳播流行,設置學校傳染病疫情主要報告人(郭智鵬、陳薇),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疫情報告人在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 ——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在規定時間內報告。 ——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報告。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校內發生傳染病,每一位教師均為義務報告人,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第一時間告之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與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聯系立即采取有效隔離措施,嚴防傳染病出現須發和多發病例。 3.班主任嚴密觀察學生健康狀況,發現異常立即安排專人到醫療部門就診治療,防止傳染病發生。如果出現傳染病的遲、漏報現象,除對外依照傳染病法追究情況外,學校按照情節嚴重與否將與當月和年終獎金掛鉤。 4.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生時,立即采取隔離措施,請示校領導,進一步到醫療單位診治。 5.加強傳染病防治意識,對未上課同學要立即與家長聯系,詢問未上課原因,做好傳染病的疫情報告。 6.加強學生的晨檢制度,發現可疑傳染病時,要立即報告領導,逐級進行核實診斷。 7.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發現傳染病疑似病或診斷病人時,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進行投藥和預防工作,防止傳染病進一步擴大或續發。 8.學校領導要及時下班級,收集未上課學生情況,及時掌握學生生病狀況,對傳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0.學校傳染病疫情即時進行直報,同時由疫情報告人匯總登記在《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登記本》上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