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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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2-11】 【作者:/來源: 】 【閱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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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校學生患有傳染病一經確診,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應立即將學生隔離,送診,并將診斷證明復印件及時交學校留檔,不得繼續在校上課。
2.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三甲以上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領導復查后,出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進班復課。
3.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應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并做好檢疫期相關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