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中教師廉潔從教承諾書
莆田十中教師廉潔從教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規范自己從教行為,嚴格執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及莆田市《違規補課和違規征訂使用教輔材料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的規定,進一步明確自己在違規補課和違規征訂使用教輔材料中應負之責任,提高自身的社會形象。我作出如下鄭重承諾: 1、不為學生(含非自己所授課班級學生)進行有償補課、輔導(個別無償培優輔差除外) 2、不在民辦教育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兼課并領取報酬。 3、不在校內宿舍、自己家中或在外租房,或以家人名義在校內宿舍、自己家中、在外租房為本校學生進行有償托教行為。 4、不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統一代辦征訂教輔材料。 5、不推薦學生和家長訂購審讀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 6、不將審讀推薦目錄外的教輔材料作為授課內容或作業布置給學生,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教輔材料。 以上承諾,我保證自覺遵守,如有違犯,愿意按有關規定接受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和處罰。
承諾人: 莆田第十中學 202___年___月 |